大河网讯 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实施社会监督、发挥群防群治作用的重要举措。近日,《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修订印发。新修订的《办法》做了哪些调整?如何激发群众举报积极性?6月10日,大河网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统进统出”打造便捷举报方式
举报奖金直达快享
据了解,河南省应急管理厅于2019年起联合省财政厅陆续出台、修订了多版《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明确全省统一设置“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传真、信函、来人等方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最高奖30万元。
“一个时期以来,我省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协同性不完全一致,监督合力发挥不够充分。对此我们在开发‘河南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和‘河南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的同时,同步修订完善《办法》,对举报事项实行‘统进统出’,打造‘一码一清单’和‘码上举报’的便捷举报方式。”省安委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与之前的修订版相比,本次《办法》的修订一是实现省级平台统一接收各类举报事项;二是增加了“初核”程序,初核属实且符合奖励标准的,省应急管理厅立即启动奖励程序,通过制度设计来缩短奖金兑付时限;三是适当提高举报奖励标准,其中,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举报本单位内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奖励金额在相应标准的基础上由上浮10%提高到上浮15%,最低上浮1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四是省财政统筹安排奖励资金,采取先行预拨的形式,确保举报奖金直达快享。